红日药业再次被认定为“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”

红日药业再次被认定为“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”

2017年12月11日



12月4日,我公司获得由天津市科委、市财政局、市国税局、市地税局联合颁发的“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”证书。

“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”资格每三年重新认定一次,2017年重新认定申报工作自5月份正式启动,由集团办公室统筹,集团研究院、财务中心、人力资源中心、集团公共事务小组、生产板块质量保证部、销售公司等部门共同配合完成。

经过企业申报,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,专家评审,市高企认定管理机构综合审查,国家认定办抽查、公示、备案同意等环节后,我司再次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,并将按照相应政策享受国家支持。

自2016年新版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实施后,高企认定评审日趋严格,能够连续9年保持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,充分体现了我司在高新技术产品创新、知识产权质量提升、研发管理、财务管理、科技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实力和优势,同时有助于我司进一步提升品牌形象和经营业绩。